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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家注疏精摘:

河上公注:
自扬己美,使彰显也,有危亡也。
有功名也,人所争也。
王弼注:
美者,人心之所进乐也;恶者,人心之所恶疾也。
美恶,犹喜怒也;善不善,犹是非也。喜怒同根,是非同门,故不可得偏举也。
宋常星讲义:
只此皆知二字,其恶其不善,便从此处有之矣。
大道之妙,美者贵乎藏,善者贵乎隐。譬如天地之化工,造物之神机,循环无端,无始无终,人不能知也。
皆知之美、皆知之善,是已显著于形足迹,人人欲得,事事安排。不知美之为美、善之为善,惟独自然,惟独无为。
以皆知之美而为美,则暴于外而未必有公物之实。以皆知之善而为善,则衒(即“炫”)于迹而未必有真诚之念。焉得不谓之恶乎,焉得不谓之不善乎。……
严复评点:/

美之为美、善之为善

何为美?何为善?
不同的时代、不同的族群、不同的个体,可能会给出不同的答案。甚至同一个个体在不同的时期,或不同的情境下,也可能有截然不同的回答。
美丑、善恶,是很私人化的观念,而且并非绝对的观念。
有人喜欢瘦瘦的瓜子脸,有人喜欢肉肉的可爱脸。你喜欢的东西,在他人眼里可能一文不值;别人的宝贝,可能送你你都瞧不上。
这些都不是问题,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喜好。这也源于每个人都是独立于世的个体,虽然身处群体之中,会受到整体观念的很大影响,但也可以发展出独特的个体喜好。

恶、不善

(此处的“恶”即指“貌丑”,例如《庄子》山木篇有言:“有妾二人,其一人美,其一人恶”)
因为美、善的固有观念,自然而然会生出恶、不善的观念。二者如影随形,不可能独立存在。
就像音乐,音符与音符本身并无所谓美恶,但一个完整的乐章,会有不那么和谐的和弦声,以及走向和谐的律动,人们在这种从别扭到谐和的转变中,最能体会到舒适感。
如果没有这种转变和对比,世界也将一成不变,死气沉沉。
美恶相生相形,如果没有比较的对象,便不会有高低美丑的感受之分。这也是王弼所谓的“喜怒同根,是非同门”,同时对应了上文的“二者同出而异名”。
但人们追寻其一而逃避另一,好像晒太阳的同时想逃避影子。
分别美恶、善不善的源头是什么呢?
只是情绪。让你生出欢喜,想要靠近的,就是美;让你感觉不舒服,想要远离的,就是丑。在心理上做出判断(认为某物是美还是丑),是基于已形成的观念;而分别出两种不同的感觉(认为美则进乐,认为丑则恶疾),依赖于情绪而非观念。
继续追根究底,最基础的来源是生理反应,是人类在上百万年的缓慢发展中慢慢被形塑的惯性。比如饱满的红色嘴唇、大胸部对男人的吸引力,根源在于这些表征着女性的身体健康、适合生育。
但在情绪和生理反应之间,已然有了鸿沟。
生理反应是本然之性的追求,就像饿了想吃饭、成熟后想要繁衍……甚至我们都意识不到是这些原始的生理反应让我们有了怎样的喜好。
但情绪是显性的表达,是在后天的教养中,被灌输和影响而形成的观念。其中或许有些是生理反应的放大,有些则纯粹是社会规训下的认知。

天下皆知

本段的关键,除了辨明“喜怒同根,是非同门”,其次便在于“天下皆知”。
虽然美恶、善不善同根同源、相形相生,但此段的目的并非否定美恶观、摒弃善不善之分,而是抨击“皆知之美”、“皆知之善”的影响。
皆知之美、皆知之善,来源于(短期内)权力者的政治塑造、(长期的)群体文化,而群体文化也是政治缓慢形塑的成果。
也即,个体观念虽然可以发展出不同,但群体观念(“天下皆知”)却在于政治下的社会规训。
政治和文化形塑社会的美恶观,有很多现实例证。
汉代重孝,所以用“举孝廉”来选拔政治人才。自然天下都知道行孝是美是善,政府本意是用孝道归化国民,但和政治利益绑定的结果,是群起而作秀,夸张到割腿肉、尝大便,和孝道渐行渐远。
女人裹小脚的社会习俗,从古时一直延续到近代。天下都以“三寸金莲”为美为善,不仅男人想偷看、跪舔女人的小脚,连女人都拼命想要有双小脚让男人痴狂。在这种强大的社会规训下,人人习以为常,难有反抗的力量。
欧洲中世纪时宗教盛行,宗教裁判所制裁一切反宗教思想和言论。人人信仰上帝,但并不会因此而没有恶行,所以教廷为了敛财甚至可以发行赎罪券,信徒为了能上天堂(注意,不是为了不再犯违背教义的恶行,而是为了规避精神责罚)竟自愿购买赎罪券。
之所以“皆知之美”、“皆知之善”有如此危害,在于权力者挥动强大的政治力量,尝试以一己之私欲划定美丑善恶之界限,而不在意人本性的发展,也忽视了人与人的个体特质性。
人们向往一个没有恶,只有善的社会。啊,这多么让人动容啊。可是,善、恶的标准由谁来划定呢?

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

孔子对于政治力量的形塑,也有其深邃的看法:
《论语·为政》:子曰,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;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
在孔子看来,重“政、刑”,是尝试通过政治力量的形塑构建和谐社会,结果只会让人绕弯路来满足欲望;而若重“德、礼”,引导人们发挥良知良能,则人们知耻后自然会自我规范。
孔子和老子的共通点是,他们都看出了政治力量的有限性。至于如何构建社会,却有所分歧:孔子用“礼”,而老子用“无为”。
但这种分歧不是简简单单的分歧,孔子的“礼”并非后来儒家固执的“礼教”(实则:礼贵会时;有经礼,有变礼),老子的“无为”也非常人所理解的退回原始社会(实则:无为而无不为)。其要点是发挥人的本真(即天命、性),这又是老子和孔子的共通点。
本段也对应了上一段的“观妙观徼”。没有“观妙观徼”的工夫,便认识不到人和物的本真。

政治正确

正好前几天听杨照讲莎士比亚的作品《威尼斯商人》,他伊始便提到这部作品政治不正确,如果放在今天肯定会被众人用口水吐死。
杨照《莎士比亞 (第四講) -- 最為「政治不正確」的劇作》:从今天的价值观来看,莎士比亚犯的错误非常非常严重。一个是所谓的ethnic profiling(传播复制种族的刻板印象),书中的犹太人就是吝啬、犹太人就是爱钱,等等;另外更严重的,是反犹主义,这不就是anti-semitism么。从基督徒的角度,攻击批判犹太人。
刻板印象、种族歧视,这确实是问题。但如果用行政力量打击刻板印象、种族歧视,结果是如何呢?
结果会让社会的分化越来越严重。并不是因为人们视“刻板印象”和“种族歧视”为正义,而是面对现实社会问题时,这条界线变得很模糊很模糊。
在行政力量的干预下,社会舆论为所有人划出了一道基准:不能表现出这个样子、不能说这个话、不能做那个事,否则会被认为种族歧视,会影响他人如何看待你。虽然不会有法律制裁,但被看待成种族歧视的人,会在生活很多方面受到他人苛刻的对待。
这和法律所划出的基准完全不是一回事。法律的基准是社会得以持续运作的底线,一条非常明确的界限:杀人放火、盗窃抢劫、奸淫妇幼,都要受到严格的制裁,这是为所有人做预期管理 -- 你可以不用天天提心吊胆活在被坏蛋伤害的恐惧中。
严格意义上,刑法所规定的这些同样是“皆知之美”、“皆知之善”,但它并不成为问题,因为它发展自人的本性,旨在为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提供基础的规范和制约。
但所谓的“印象”、“歧视”对人的伤害并不直接,很难判定个体的这种行为对他人造成了什么伤害(除非因为歧视而进行直接伤害),通常是作为群体行为对另一个群体或个体产生实质损害。
处理“群体行为”和处理“个人行为”的逻辑完全不同,因为群体形成了一个“势”。行政出击可以对打击个体,但是已形成的“势”不会消散,它会攻向其他地方,作为行政力量永远只能被动出击。
比如网络暴力如此凶猛,这种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的戾气,不会因为你处罚了有辱骂、怂恿、造谣行为的个体而得到遏制,只会在你看不到来不及管制的地方继续危害他人。
这样的“势”只能从根源化解,不能用行政力量解决。
所有这些刻板印象和种族歧视,都有它的根源所在。同样拿《威尼斯商人》的故事作为例子:
书中两位主人公,一位是基督教教徒Antonio,一位犹太人Shylock。基督教教义不允许信徒向他人贷款时收取利息,而很多犹太人都靠贷款收利息维生。
一则,双方的冲突源于信仰和规则的冲突。个体只是宏观冲突下的牺牲品,其中没有正义邪恶之分。
二则,双方的冲突源于私仇:犹太人Shylock一再遭到Antonio的侮辱歧视,所以才会在机会到来时出现强烈的复仇心。
如果这个故事是现代人所写,读者习惯了政治正确,就会只看到书中的反犹情节,看不到冲突的根源,也看不到犹太人Shylock曾遭到的非难。
甚而,当有权处理书籍的人,根据众多读者的要求下架书籍,就会引发另一群人的不满,双方冲突愈演愈烈。
这就是现在我们时代的常态,追求所谓的正确,而不是从根子上寻求平衡。

学以致用

根据本段的两个重点,可以从两个角度出发,思考应用之法:
一则,若处贫贱,则以此修己。
人会很自然的趋近喜好的美色、美食、美声、美文,但会有人生出狂热的喜好,想说服他人都喜欢上自己所热爱的东西,同时也生出狂热的憎恶,想攻击打压所有和自己异见、立场不同的人。
打个比方,当下的娱乐圈,粉丝们动辄互骂,不允许他人说自己idol的一点坏话。
以前,我听到有人批评孔子,第一个想法便是他们没真懂,然后想要以一己之“正见”说服对方之“偏见”。虽然我的修养不至于上去开骂,但也略低,总是跃跃欲试想说服他人,并在其中感受我的“本事”。
现在,稍微好些了。比如前段时间,看到一则短视频是陈丹青很严厉地批评孔子,看Youtube直播时听到王剑批评儒家和传统文化败坏了中国。虽然我对此言论依旧持有和他们相反的立场,但没那么触动内心了。没有生出反感,也没有“他们没搞懂,我比他们强”的骄傲。
我依旧认为他们错过了很重要的地方,有所误解。
但我不会想要纠正他们了,也不会觉得我就更强。如果真的想说服他们,就掌握权力,然后实际去用所学的这些东西,用行为和结果说话,而不是用废话。
我也不会因此降低对他们的尊重。因为他们在很多中国现实问题上的发声,是真的有骨气,比很多读书人、教书匠要强得多,比我强。
一如王弼所言:喜怒同根,是非同门。
愿得其一,而避另一,不是智者所为。要反省自己在社会规训下,偏离本性的地方:性相近,习相远,不习无不利。
一则,若得富贵,则以此安人。
从修行的角度而言,超越喜怒哀乐为好。但是管理他人,和自己个人修行的重点不一样。
做管理,最忌讳让所有人都跟自己一样,认为和自己喜欢相同的就有佳才,和自己喜好不同的就是庸人。
借用《人物志》一句话:知人诚智,则众材得其序,而庶绩之业兴矣。
知道他人的特点,把他放到合适的位置,最大限度发挥出他的能力,才要紧。和自己的好恶没有半毛钱关系。
以一己之私加诸他人,既无智又残忍。个人喜好是很私人的事情,做他人的领导不代表能够掌控他人的喜恶。
所以从政治的角度而言,一方面,如果他人对你有喜恶,要能平静的接受,不因此而重用或轻忽他人;另一方面,你对他人有喜恶,要意识到这是自己修行不足,不能把自己的喜恶强加给他人。
让自己的喜恶成为众人的喜恶标准,是有权而无智之人展示权力的手段。他们在权力的加持下,惟忠不惟贤,即便权倾天下,即便至死都握权,也会有栽倒的一天,后果则由剩下的人共同承担。
利令智昏,而权力是比之更加强劲的春药,对于没有足够修养的人,便是毒药。
《老子》第二章 02《老子》第一章 帛书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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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人皆浊,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?
众人皆醉,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醨?
沧浪之水清兮,可以濯吾缨;
沧浪之水浊兮,可以濯吾足。